热烈祝贺我公司“浙南三联”商标 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
浏览量:2911次发布时间:2017-02-24 10:27:26
        接浙工商标〔2016〕68号文件通知,我公司“”商标,根据《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》规定,经过推荐、申报、评审,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,有效期三年(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)。
        获此殊荣,意味着经过10余年的锤炼,“”商标已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是广大客户充分认可的结果。未来,三联将从这一新的起点,继续提升产品品质,不断创新,在更高层次上延伸“浙南三联”的品牌价值。
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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